根据《上海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试行)》文件精神,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形成有利于激发创新热情和创新实践的培养机制与资助机制,学校设置了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学院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51白菜网首页通道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51白菜网首页通道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以研究生学习与科研考评为主,综合素质与社会服务考评作为参考。具体如下:
一、 学习与科研考评部分
(一)奖励比例、标准、评选对象与基本条件
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比例为评选对象、等级、金额、比例如下:
表一(2015级学术型研究生适用,获奖比例为评选对象的100%):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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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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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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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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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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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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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二等奖(211推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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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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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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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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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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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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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二(2014级级学术型研究生适用,获奖比例为评选对象的100%):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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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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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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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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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0元/年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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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二等奖
|
6000元/年
|
30%
|
硕士三等奖
|
3000元/年
|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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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三(2013级学术型研究生适用,获奖比例为评选对象的100%):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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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
比例
|
硕士一等奖
|
6000元/年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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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二等奖
|
3000元/年
|
32%
|
硕士三等奖
|
1500元/年
|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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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四(2014级专业硕士适用,获奖比例为评选对象的100%):
名称
|
金额
|
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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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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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0元/年
|
4%
|
硕士二等奖
|
6000元/年
|
35%
|
硕士三等奖
|
3000元/年
|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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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五(2015级专业硕士适用,获奖比例为评选对象的100%):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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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
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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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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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0元/年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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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二等奖(211推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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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元/年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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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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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元/年
|
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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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对象:51白菜网首页通道在读的全日制硕士。在学制基本修业年限内,因国家和单位公派出国留学或校级交流在境外学习的研究生,具备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参评资格(读研期间学术型硕士生最多可以参评3次,专业型硕士可以参评2次);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的研究生,期间内原则上不具备研究生奖学金参评资格。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基本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尊敬师长,无不良记录;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5) 积极参加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6) 按学校规定时间进行学籍注册、交纳学费;
(7) 学位课、必修课或指定选修课成绩均无不及格记录。
4、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
5、凡在本学年中受到各类处分及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学院、系、所、中心)通报批评、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以及学校认定的其他情况等,均无资格申请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已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被发现有上述情况者,撤销奖学金获奖资格,并收回奖学金。
(二)评审机构与程序
1、学院成立由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行政教育管理人员、研究生代表为委员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和初步评审工作。
2、研究生本人向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经评审委员会审核,确定初选名单,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以接受师生监督。公示期内有异议者,由学院评审委员会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无异议后,提交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
附录:学习与科研评价指标细则
(一)课程成绩
学位课、必修课或指定选修课成绩均不得低于75分,并且总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
(二)科研成果量化细则
申请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科研成果是未曾使用申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最新科研成果,量化分值按下列标准的100%计。
1、论文一篇为一项成果。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论文按下列标准计分,与导师合著的论文,论文第二作者按80%计。符合多项条件的取最高分,不重复计算。发表的科研成果第一作者单位为上海大学,科研成果须为申请者在读期间(与申请奖项层次对应)获得。其他论文不计。不同刊物的分值如下:
l 《外国文学评论》、《外语教学与研究》以及国外SSCI与A&HCI来源期刊上的论文(须提交图书馆检索证明以及论文复印件):80分/篇
l 《当代语言学》、《外国语》、《中国外语》、《现代外语》、《中国翻译》、《外国文学研究》、《外国文学》、《国外文学》、《当代外国文学》(须提交图书馆检索证明以及论文复印件):60分/篇
l 发表在上述期刊以外的CSSCI种期刊上的相关论文(提交图书馆检索证明以及论文复印件):CSSCI来源刊50分/篇
l 北大核心目录检索认定的核心期刊的相关论文(须提交图书馆检索证明以及论文复印件):30 分/篇
l 《日语学习与研究》、《当代外语研究》、《外国语言文学》、《复旦外国语言文学论丛》、《天津外国语大学学报》、《北京第二51白菜网首页通道学报》上的论文(提交论文复印件,并由学院认定):20分/篇
l 发表在《光明日报》、《人民日报》、《中国社会科学报》报刊理论版上的相关文章(须提交相关论文复印件):20分/篇
l 发表在大学学报以及省市社会科学学院主办的正式学术类期刊上的语言文学相关专业论文(须提交论文复印件):10分/篇
l 其他正式学术期刊论文(须提交论文复印件):2分/篇
l 已发表的论文若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每篇再奖励20分(须提交论文复印件)
备注:
(1). 发表在报刊上的论文不少于2000字,学术期刊上的文章字数不少于3000字。发表在增刊以及会议报道类文章不予计算。
(2).发表的论文均以发表时间为认定标准;除CSSCI期刊的近期的录用证明外;其余录用证明一律不予计算。
2、出版的著作和教材所承担部分(需出具相关证明并由学院认定):2分/5万字
3、出版的译著所承担部分:学术类研究生2分/5万字
4、MTI专业学位研究生出版译著所承担部分按照AB级别分别计算(需出具相关证明并由学院认定):具有原创性的A级译著:1.5分/万字,一般性B级译著1分/万字。
4、科研项目一项为一项成果。研究生参加科研取得的成果(获得时间必须为在校读研期间)以获得审批通过的单位盖章的申请书或证书为准。研究生须正式列入项目完成人名单。
l 国家级项目,第一完成人20分,每后一名减少5分。
l 省部级项目,第一完成人15分,每后一名减少5分。
l 上海市教委项目和其他纵向项目,第一完成人10分,每后一名减少5分。
l 独立承担上海市教育创新或校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每项10分
l 对于在研的横向项目,在论文分数至少为2分的前提下,由项目第一负责人提供书面材料说明该研究生在项目中完成的工作以及名次,参照项目级别酌情计2或3分。
二、 综合素质与社会服务考评参照学生提交的佐证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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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11日(修订)
注意事项:
1、学业奖学金申请学生请务必确认已完成了正常学籍注册、缴纳学费;
2、2015年度学业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可以兼得,但科研成果不得重复利用;
3、科研成果需要提供成果复印件,核心期刊需附有图书馆的检索证明,对存在论文造假、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发现取消申请资格,并予以通报。
4、申请材料需附一份综合素质与社会服务自我陈述(2014.09-2015.08),以列表形式呈现,学院不再要求大家提供佐证材料,但请务必客观如实填写,如有弄虚造假发现后取消本年度申报资格,具体包含内容:学生干部任职情况(起止时间、任职岗位、主要工作内容);.参与志愿实践情况(起止时间、志愿活动名称< 例如国际影视节、国际艺术节、无偿献血、迎新等>、是否获得优秀称号);参与校院各类活动情况(时间、活动类型< 例如学术活动、文体活动等>、证明人);已获得荣誉(时间、称号名称、颁发单位)。
5、请务必在11月16日研究生院申报平台关闭前完成网上申报,未进行网上申报的,学院不受理纸质申报材料
6、需上交学院的纸质版材料:(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不得改变审批表的格式,如填写不开,请附页;(2)科研成果复印件及佐证一份;(3)综合素质与社会服务自我陈述表一份。
7、学院接受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11月16日中午11点之前,时间较紧请大家尽量提前递交材料,以便我们提前核算分数,评审小组会议将于11月17日召开,随后进行3天的公示。
8、如有问题请咨询院办刘佳老师:6613306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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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11日